有的L1簽證申請人在申請L1簽證之前申請過B類簽證,舉個例子,客戶他是17年的5月份申請的B類簽證,填寫的單位和即將要申請的公司不一致,那這種的話它的一年時間怎么去界定呢?
像入職時間,因為我們之前就有明確說過,就是說你如果要申請L1簽證的話,入職時間必須保證在母公司是至少是一年,而且是全職任職的。關于現在這個時間來說目前是18年的8月底,如果說他是17年5月份申請的B類簽證的話,我們建議就是以他當時B類簽證填表提供的時間為界限,然后再往后稍微推遲一些時間,作為當前公司的入職時間。
就是一定要保證在當前母公司入職時間是至少滿一年以上,也就是剛才舉的這個例子,它是5月份申請的B類簽證,他現在要申請的話其實是可以的,滿足一年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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